| 503 | 13 | 29 |
| 下载次数 | 被引频次 | 阅读次数 |
环境公益诉讼的终极目标是保护环境法益。目前,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模式主要有政府主导修复、当事人直接修复、当事人委托修复、生态修复基金会综合管理修复四种类型。为发挥生态修复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亟待从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生态修复的资金、生态修复的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完善。
Abstract:[1]周训芳.论环境权的本质—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J].林业经济问题(双月刊),2003(6).
[2]杜万平.论环境刑法对生态利益的保护[J].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4(5).
[3]周楠,吴父翰,谢邦宇.罗马法[M].北京:群众出版社,1983.
[4]向紫容.环境公益诉讼的海外经验[J].检察风云,2013,(08):14.
[5]袁红学.构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机制实证研究[J].中国环境法治,2013(2).
[6]参见人民网《财政部通报5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检查典型案例》.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1212/c1001-28943596.html.
[7]参见新浪网《连云港企业老板非法排污被判公益劳动系江苏首例》http://jiangsu.sina.com.cn/news/b/2015-06-04/detail-icrvvpkk7892827.shtml.
[8]毕瑜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惩罚性赔偿”—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评释[J].法制与社会,2016(17).
基本信息:
DOI:10.19810/j.issn.1007-4767.2017.04.010
中图分类号:D925.1
引用信息:
[1]任洪涛,南靖杰.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模式探析[J].理论建设,2017,No.170(04):61-65.DOI:10.19810/j.issn.1007-4767.2017.04.010.
基金信息:
司法部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生态修复市场化运作的法律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6SFB5036;; 2017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海南绿色崛起中的环境审判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Hnky2017-11;; 2015年度海南大学青年基金项目:“生态红线与环境预警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qnjj1502;2015年度海南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生态红线与环境预警制度创新”,项目编号:kyqd1555
2017-08-15
201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