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03, 24-26
国有小型企业实行“国有民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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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9810/j.issn.1007-4767.1994.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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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我国对国有小型企业的改革,十多年来先后采取了利改税、承包制、租赁制等各种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迄今为止并没有真正解决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问题。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国家所有者与企业之间的产权界限模糊,没有建立明晰的合理的产权制度,形成有效的产权机制,因而企业负盈不负亏,对国有财产漠不关心,短期行为在所难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这也正是国有企业经营机制难以转换、缺乏生机和活力、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低下的关键所在。当前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已成为十分紧迫的重要问题。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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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DOI:10.19810/j.issn.1007-4767.1994.03.007
中图分类号:F271
引用信息:
[1]缪林生.国有小型企业实行“国有民营”的思考[J].理论建设,1994(03):24-26.DOI:10.19810/j.issn.1007-4767.1994.03.007.
发布时间:
1994-06-15
出版时间:
1994-06-15